以下内容摘自《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1.0.4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11.0.5消防水泵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
条文说明:
11.0.4本条规定了消防水泵自动启动信号的采集原则性技术规定。
国际上发达国家常用的启泵信号是压力和流量,其原因是可靠性高,水流指示器可靠性稍差,误动作几率稍高,我国在工程实践中也经常采用高位消防水箱的水位信号,但因高位消防水箱的水位信号有滞后现象,目前在工程中已经很少采用,但该信号可以作为报警信号。为此本次规范制订时规定采用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作为水泵启泵的信号。压力开关一般可采用电接点压力表、压力传感器等。
压力开关通常设置在消防水泵房的主干管道上或报警阀上,流量开关通常设置在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
11.0.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了消防水泵应具有手动和自动启动控制的基本功能要求,以确保消防水泵的可靠控制和适应消防水泵灭火和灾后控制,以及维修的要求。
提示:
1.消火栓系统中无稳压泵时,由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2.消火栓系统中有稳压泵时,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3.流量开关性能基木要求:
①动作后延迟30s再启泵;
②流量不超过系统的设计泄漏补水量时,不应动作;
③消火栓出水后应动作。
4.自动喷水系统报警阀的压力开关可取代本图中的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启泵。
5.有稳压泵的消防系统中流量开关做报警信号,不直接启泵。